公司設立登記時,除了想名字、股東要匯款、填寫相關申請書表外,還有一件事情要注意,就是「地址到底能不能作為公司設立之用」呢?
資料更新日期:2020/7/28
公司及商業實際經營業務之營業場所,應符合新北市政府都市計畫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建管、消防、衛生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規定
台北市設立公司一定會查地址是否為合法之營業場所,但是新北市設立公司不會,只要相關書表備齊,形式審查沒問題就可以完成公司設立登記,也就是說,「登記」跟「管理」是分開的。
那一開始「登記」沒有確保公司營業場所符合相關規定,後續「管理」被抓到的機率高嗎?就目前了解機率很低,只要不是特種行業(例如說酒店、舞廳等),基本上不太會被查核。但查到後除了要求遷址外,也可能會有罰則。
如果想一開始就正規來的話,該怎麼做?
上面提到的法規落落長,老實說如果不是相關專業,是無法自行確認地址是否合乎規定的,就連主管機關,也無法在電話中迅速地幫你查好,因此,萬無一失的方法,還是填寫申請書向主管機關查詢,以他們函覆的結果為準。
回函告知都沒問題後,再去設立登記,當然就是最萬無一失的方法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