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健保基本觀念

· 創嶼會計師事務所

『勞健保』,這個名詞好熟好熟,但是你真的有搞懂過它嗎!相信絕大多數都是沒有!!!

無論你是身為員工還是雇主,這都跟你的權益息息相關,就讓我們一起來好好了解它吧!

一般而言,當勞工與雇主簽約時,會聽到雇主說會替勞工加保勞健保,但其實雇主為員工加保的項目不只有勞保(勞工保險)和健保(全民健康保險)喔,通常還包含了就保(就業保險)、災保(又簡稱職保,全名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以及勞退(勞工退休金),是不是頓時有種划算的感覺~

那這幾種保險有什麼不同的用途呢?

勞保

目的是保障勞工生活、促進社會安全。當有參加勞保的勞工面臨生育、傷病、失能、年邁無法工作的狀況時,勞保會提供經濟支援,協助勞工度過難關,以達成保障勞工生活、穩定社會之目的。

(你聽過的生育補助、失能給付、傷病補助都是因為有這個保險喔~)

凡是在台工作者,無論本國籍外國籍皆須投保若勞工受雇於多家公司,且公司皆為員工數五人以上之公司,可由多家公司同時為其加保勞保。(簡單來說就是你有幾份工作,就應該要獲得幾份勞保的保障)

就保

就業保險是強制性的社會保險,目的是提昇本國籍勞工就業技能,促進就業,保障勞工職業訓練及失業一定期間之基本生活。

(若不幸失業,政府能給失業給付或是提供就業訓練就是因為有就業保險的關係。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雇主理論上沒有"失業"的問題,所以雇主是不能保這個保險的喔)

除了雇主外,就保的納保對象也包含以下幾種:

  1. 已經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是公保(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者
  2. 受雇於路邊攤等依法免辦登記之雇主或機構者(意思是你老闆若是免用統一發票的小規模營業人的話)
  3. 職業工會會員
  4. 外籍員工
  5. 公保或軍人保險者

災保

目的是保障遭遇職業災害勞工及其家屬之生活,加強職業災害預防及職業災害勞工重建,以促進社會安全。當被保險人發生職業災害或傷病等保險事故時,可依規定申請醫療或現金給付之補償,使本人或遺屬得到適度之生活安全保障。

職業災害保險的給付項目,除於原本勞工保險條例的職災傷病、失能、死亡、失蹤及醫療給付之基礎上提升給付水準外,並新增給付項目、擴大適用對象,應強制納保而未加保之勞工亦可請領。

另外,針對退保後罹患職業病之被保險人,提供醫療補助、失能及死亡津貼;未加保之職災勞工提供失能及死亡補助;針對住院需人照護,或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日常生活活動需人扶助之職災勞工,提供照護補助。在職災預防方面,提供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針對曾從事特別危害作業的被保險人,提供健康追蹤檢查。

只要是受雇於有執業執照、依法已辦理登記、設有稅籍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核發聘僱許可之雇主的勞工都必須參加。

勞退

目的是增進勞工退休生活保障,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及經濟發展。勞退是一種強制雇主應給付勞工退休金的制度,屬於雇主對員工的法定責任。所以雇主每月最少必須要提撥投保級距的6%到勞工的退休金專戶裡,若雇主願意提繳高於6%,當然也是沒有問題的。

若員工想要自己也提繳一點先放到專屬自己的那個退休金專戶裡,也是可以在1%~6%選擇一個自己想要的自願提繳比率。

但是下面這幾種情境,勞退「只能」自願提繳

  1. 實際從事勞動的雇主(是的,雇主也是沒有強制勞退的部分)
  2. 自營工作者
  3. 受委任工作者
  4. 無永久居留權的外籍員工(只拿工作證外籍員工是沒有勞退的)

健保

對,就是大家每次看醫生出示健保卡的健保,目的是增進全國人民健康,這也是屬於強制性保險。

凡是在台工作者,無論本國籍或外國籍皆須投保。值得注意的是,無論勞工是否受雇於多家公司,都只能選擇主要工作的公司,由其為投保單位進行投保。(意思是每個人只會有一個地方幫你投保健保)

接下來我們來看看大家常常會有的疑問:

Q1:如果我是雇主,那雇主的投保級距最低是多少呢?

A1:

先說,以下各類保險會個別拆開來告訴你,但是實際在投保的時候,會是用裡面投保金額最高的去一併適用的,舉例若你其中災保選擇72,800,健保就不能選45,800,會被強制擇高使用72,800這個投保級距唷~

1. 健保:金額依公司規模而定。由於健保局一般直接以最高級距219,500認定,所以若要調降到以下級距,要記得填寫一份聲明書(如何填寫我們會在下一篇文章告訴你),才能生效喔。

  • 如果是五人(指員工,不包含雇主本人,下同)以上公司,金額最低就是45,800元。
  • 如果是未滿五人公司,金額最低就是38,200元。
  • 另外,如果是自行執業者,金額最低是33,300元。

另外有一個要小小提醒的地方,雇主健保是沒有「公司負擔」跟「政府補助」的,所以相同級距下,保費會比一般受雇者高,而且也不能做為公司的費用。

2. 勞保:雇主屬於勞保的自願加保對象。(可以不用投保的意思,也就是0啦)

若雇主還是想要投保,

  • 五人以上公司,且雇主自願參加勞保,原則上金額是45,800元,但如果雇主所得未達投保薪資分級表最高一級,可以自行舉證申報投保薪資(如何舉證我們會在下一篇文章告訴你),但最低不能低於所屬員工申報之最高投保薪資
  • 如果是未滿五人公司,可選擇要不要成立勞保投保單位,規定同五人以上公司

如果公司僅有負責人,沒有雇用員工的話,不能成立投保單位,負責人可透過工會參加勞保,或是改投國保。雇主不參加勞保的話,改投國保(國民年金保險),其投保金額目前是19,761元。

 

3. 災保:原則上雇主應以72,800元(職災保險最高投保薪資等級)金額投保。

如果雇主所得未達投保薪資分級表最高一級,可以自行舉證申報其投保薪資(如何舉證我們會在下一篇文章告訴你),但其薪資最低不能低於所屬員工申報之最高投保金額。如果單位成立或新舊負責人變更未滿6個月,可以出具薪資切結書。此外,雇主的災保投保薪資不得低於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


4. 就保:雇主不能參加。(可以不用投保的意思,也就是0啦)


5. 勞退:雇主屬自願提繳對象,僅得於6%範圍內。(可以不用投保的意思,也就是0啦)

Q2:什麼時候只能就保、只有就保影響什麼保障?
A2:受雇於未滿五人公司的勞工,公司無須成立投保單位,可由雇主和員工各自透過工會加保勞保;但公司只要僱用員工一人以上,就要強制為員工加保就保,因此受僱在未滿五人公司工作的勞工,就算公司未申報員工參加勞保,也應該要在員工到職當天申報參加就保。
如果勞工只有投保就保,沒有參加勞保的話,會影響到勞保所保障的生育、傷病、失能、死亡、老年給付。簡單來說,就保和勞保最大的不同就是保障制度,就保是保障勞工在沒有工作時(如失業、育嬰留職停薪)的基本生活;而勞保則是主要在照顧勞工工作期間的生活。

Q3:加保是以哪個時間點為準呢?
A3:
1.健保:以月底在職為準,也就是由該員工當月「最後一天」的投保單位來處理。
舉例來說:如果小明在9月1日到職,
但在9/29離職,公司應在9/29辦理退保,且不得扣收小明9月份健保費,如已扣收應退還給小明,而小明應自離職日起,在下一個投保單位銜接投保,並繳納9月份健保費。
如果小明在9月30日(9/30當天有上班)離職,則公司應扣收小明9月份健保費。
如果小明在10月1日離職,狀況等同9月30日離職視之。
 

2.勞保:投保單位應於員工到、離職之當日為其申報加、退保。加保按照在職天數計算無論大小月,一律以30 天作為計算基礎。
舉例來說:如果小新在3月7日到職,且在3月底前都沒有離職,他的投保天數計算方式為:月中到職人員的加保天數= 30 -加保當天日期+ 1
小新的3月加保天數就是30-7+1=24天,再用24天去乘以小新的勞保級距所對應的保費,就是小新3月份的勞保費用。
 

另一情境:如果小美在5月19日離職退保,那麼小美5月的勞保天數就是19天;就算是大月,像是小美如果在10月31日離職退保,小美10月的勞保納保天數還是30天。
再另一情境:如果是同月份加退保的狀況,費用計算方式會從加保日計算到退保日當日為止。其公式為:退保日 - 加保日 + 1 = 總天數
如果小愛在12月2日到職,在12月20日離職,勞保計費天數就是20-12+1=9天
如果小愛在2月8日到職,在2月28日離職,勞保計費天數就是28-8+1=21天

3.勞退:規定同勞保。投保單位應於員工到、離職之當日為其申報加、退保。加保按照在職天數計算。無論大小月份,一律以30 天作為計算基礎。金額以元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
分為全月在職勞工,以及非全月在職之勞工(當月新進或離職),計算方式分別如下:
全月在職勞工: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提繳率
如果小花的月提繳工資為35,000元、雇主提繳率6%,另外小花個人自願提繳4%,則全月雇主應為其提繳之的勞工退休金就是:35,000元×6.0%=2,100元;小花個人自願提繳的退休金就是:36,300元×4%=1,400元。
非全月在職之勞工:月提繳工資×提繳率×提繳天數÷30
如果小原在2月6日到職,月提繳工資為32,000元、雇主提繳率6%,另外小原個人自願提繳2%,則2月份雇主應為其提繳之的勞工退休金就是:32,000元 × 6% × (30-6+1)÷30=1,600元;小原個人自願提繳的退休金就是:32,000元× 2% × (30-6+1)÷30=533元。

Q4:調薪生效是何時?多久需要評估一次薪資級距呢?
A4:
調薪生效日為日之次月一日起。申報投保薪資調整表需郵寄到勞保局或健保署(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勞保局的次月一日起生效,並非實際月薪總額變動之月份。也可以線上申辦投保薪資調整,同理,調薪生效為申報日之次月一日起。
至少每隔半年(每年2月及8月)需照該員工最近三個月的平均月薪申報投保薪資調整。也可以隨時申報調整,並非只能在每年2月及8月申報。

Q5:勞保投保單位成立要件?
A5:只有董事,是不能成立勞保單位,而監察人不能是員工,所以有監察人也無法成立投保單位。一定要等公司有真正的「員工」時,才能成立勞保的投保單位。

Q6:如果公司裡有外國員工,他的勞健保權益有哪些?
A6:
1. 健保:外籍員工必須保健保,自受僱日起加保。
2. 勞保:外籍員工必須保勞保,自受僱日起加保。
3. 就保:外籍員工無法參加就業保險。
4. 災保:有工作許可者,皆必須參加災保。
5. 勞退:除非是從事專業工作而且受聘僱從事專業工作且取得永久居留之外國專業人才,否則不適用於勞退。也就是說,一般外籍員工並不適用勞退

Q7:一定要幫員工保勞健保嗎?什麼情境下的員工可以不用保?
A7:雇主必須為勞工投保健保、就保、災保、勞退。而只要公司聘僱員工有五人以上,就必須為勞工保勞保。
若員工為外國籍,須為其加保勞保、健保及災保。

希望以上都說明,都有讓你們更了解勞健保的運作喔,若有任何問題都歡迎與我們諮詢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