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9更新)
許多自由工作業者、創作者、講師、兼職工作者,以及中小企業老闆一定對勞務報酬單(簡稱勞報單)不陌生,但第一次看到的時候一定在心中有滿滿的問號,為什麼要填寫勞報單?這幾種所得類別有什麼差?什麼時候要扣二代健保?什麼時候會扣所得稅?而這篇文章就是打算一次解決您所有的煩惱,而且還有勞報單扣稅扣費速算Excel檔案下載、勞報單範本,趕緊來看看吧~
- 為什麼要填勞報單?什麼情況下需要?
- 勞報單的所得類別有什麼差?
- 所得人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很重要嗎?
- 各類所得扣稅扣費總結(適用113年)
- 節稅及節費說明
- 113年勞報單範本
為什麼要填勞報單?什麼情況下需要?
公司在進行帳務處理時,都要取得合法的憑證以證明交易的真實性,不然大家都可以隨意把公司做帳成虧損而不用繳稅,或者是把公司做帳成獲利大幅成長,以獲得投資人青睞。
所以大家需要提供發票、收據等等給公司的會計或者是公司的記帳會計師去記帳,但你只有在付給公司或者是行號的時候才會取得發票或收據,那給付給個人勒?登登!這就是勞報單登場的時候了,藉由在上面清楚記錄支付對象、支付事由,並於隔年年初申報那個人的所得,以當作合法憑證讓公司可以記帳認列為費用。
以下都是一些常見使用勞報單的情況喔~
- 請兼職工程師幫忙設計網頁或開發APP
- 請SOHO設計師幫忙設計Logo
- 請專業廣告投手幫忙投放FB廣告
- 請攝影師來幫公司產品拍攝商業宣傳照
- 請部落客寫推薦文,或請網紅拍影片
Q:個人可以用收據取代勞報單嗎?
A:可以喔~收據其實沒有制式格式,他就是表示有收到錢的一個單據,不像是統一發票有這麼嚴謹的規定,所以個人確實也可以做一個表頭叫做收據的單據,蓋上個人印鑑或者是簽名,來證明公司真的有支付這筆款項給他,但因為公司後來還要向國稅局申報這個人的所得,需要身分證字號、地址等等的資訊,所以有填寫勞報單會比較方便後面的申報作業。
勞報單的所得類別有什麼差?
執行業務所得、稿費、兼職所得、其他所得是幾個勞務報酬常見的所得類別,後面括號內的數字就是申報給國稅局時使用的所得代碼。這幾個類別的選擇,不管是公司判斷要不要扣稅、扣費,還是對於所得人的節稅、節費規劃,都有很大的影響喔!
大家都知道有所得要繳稅,而不同的所得類別,在稅制上會有不同的免稅、扣除標準,在二代健保方面,也會因所得類別不同而影響所負擔的費用,也就是說,上面那幾個框框的勾選,會大幅影響所得人要繳多少稅以及補充保費!而對於公司來說,也必須知道這些所得類別要怎麼扣繳所得稅及補充保費,接下來讓我們一個個來說明吧~
1、執行業務所得(9A)
根據國稅局的說明,執行業務者係指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醫師、藥師、助產師(士)、醫事檢驗師(生 )、程式設計師、精算師、不動產估價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營養師、心理師、牙體技術師(生)、語言治療師、地政士、記帳士、著作人、經紀人、代書人、表演人、引水人、節目製作人、商標代理人、專利代理人、仲裁人、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業務人、書畫家、版畫家、命理卜卦、工匠、公共安全檢查人員、民間公證人及其他以技藝自力營生者,以其業務收入或演技收入,減除業務上各項費用或成本後之餘額即為執行業務所得。
有很多執行業務者都會開立收據給公司,像是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都會開收據,沒有開收據的,才需要填勞報單來當作憑證。
在計算所得的時候,有規模的執行業務者可能會記帳並保存憑證,這樣子所得額就可依帳載數核實申報,但沒有記帳或沒有好好保存憑證的人,也可以在什麼資料都沒有的情況下扣除一定比例的費用或成本喔!這就是所謂的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這個標準每年會由財政部發布(更新),但他的費用率相當的低,算是在懲罰沒有好好記帳的大家。(像是108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中,律師、會計師的費用率是30%,建築師的費用率是35%)
但對於符合9A類別,而且沒有辦法記帳的個人來說(例如說寫APP的工程師),這個費用標準就是可以好好利用的節稅空間!
哪些勞務項目可以報為9A呢?
基本上就是上面所提到的那些職業別,勞報單比較會碰到的是程式設計師跟表演人,除此之外,若真的符合「以技藝自力營生」,也可以申報為「9A執行業務-代號90其他」,但因為這個類別不像其他職業別有費用率,也沒有其他特別扣除額可以使用,除非自由工作者想要自行舉證成本費用扣除,不然硬是報為9A沒有特別的幫助。
2、稿費(9B)
其實9B類別並不只稿費,完整來說是指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23款的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講演之鐘點費等7種收入,如果你點了上面的超連結,你會看到第一行:免納所得稅!?不要太興奮,再繼續往下看,這類所得是在全年18萬元以內免稅,超過的收入則屬於執行業務所得。(詳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8-5條)
喔?所以超過18萬的稿費收入也適用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嗎?
是的,聰明的你想的沒錯,既然被認定為執行業務所得,那也一樣可以在沒有任何記帳及憑證的情況下,額外再扣除一定比例的費用。依照108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9B的費用率是30%,但自行出版者是75%。
哪些勞務項目可以報為9B呢?
常見有不具授課性質的講演(例如說針對氣候變遷議題的演說等)、菜單設計、廣告傳單設計等等,除了講演外,其餘項目要報9B最好要有印刷物產出,認定上較無爭議,若沒有印刷物就要極力主張是屬於獨立創作,但因為類別申報錯誤的風險是在公司,要向國稅局解釋的人也是公司,如果公司不想幫忙凹,各位自由工作者也別太生氣啦~
常見爭議項目像是LOGO設計、網紅推薦文、文案寫手、Youtuber等,如果你打去國稅局問,絕對清一色是回答不屬於9B稿費。「很多業主都讓我報9B呀?」一來可能是因為他們不知道風險,二來是國稅局這塊沒有抓得很嚴,所以如果業主願意讓你申報9B,絕對要大大感謝他們喔~
3、兼職所得(50)
所得類別50就是薪資所得,只是二代健保是針對「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得」扣費,所以為了區分,稱之為兼職所得。
而薪資所得是有特別扣除額可以扣掉的,概念上跟稿費的免稅額很像,109年的薪資特別扣除額有20萬(詳財政部新聞稿),所以雖然沒有像執行業務所得有費用率可以扣除,但在特別扣除額的額度內都是不用繳稅的~
哪些勞務項目可以報為50呢?
最沒問題的做法就是報為50薪資,而申報50薪資的必要條件不一定要有勞雇契約唷,即使是委任合約,只要自由工作者符合受業主指揮監督、非自負盈虧的要件,就應該申報為50薪資。因為那2個要件實在是太容易達到了,所以一般報50薪資都不會有問題。
4、其他所得(92)
既然是其他,就是不符合上述的所得都算這類。但因為50薪資的涵蓋層面太廣了,較有可能報為其他所得的應該就是「自負盈虧但不具備以技藝自力營生要件」的自由工作者,像是網紅(不好意思沒有貶意,但相較於律師,網紅的能力對於國稅局來說比較不算專門技藝)。
因為其他所得沒有費用率,沒有免稅額,也沒有特別扣除額可以使用,所以申報其他所得在計算所得稅的時候是最吃虧的。
但大家不知道的是,其他所得其實也像9A執行業務一樣,可以列報必要成本費用去扣除,只是舉證責任是在自由工作者身上,例如說你要怎麼主張你的筆電是用於SOHO業務而不是自己生活使用?每年5月報稅季要蒐集一堆憑證申報,也很麻煩,因為偷雞摸狗的人太多,感覺國稅局對於列報必要成本費用的行為比較不鼓勵,可以參考這個新聞稿。
所得人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很重要嗎?
勞報單上面要求勾選本國籍、本國籍但未在台居住、外國籍在台滿183天、外國籍在台未滿183天等,這是因為台灣所得稅法把所得人分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兩種有不同的所得稅完稅方式,屬於前者的,於每年5月結算申報繳納所得稅,且通常會有各種免稅額、扣除額等等,如果是屬於後者,往往在給付所得的時候,由給付的人扣繳稅款繳給國家,就算是完稅了。
依所得稅法第7條,本法稱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指左列兩種:
- 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並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者。
(有住所 = 有戶籍,經常居住 = 1/1 - 12/31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合計滿31天,或合計在1天以上但生活及經濟重心在中華民國境內。詳財政部101年9月27日台財稅字第10104610410號令) - 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而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者。
為了扣繳稅額可以正確計算,當然就要先釐清所得人是屬於「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還是「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所以表單設計上會有本國籍等欄位的勾選,但上述條件這麼多,身分勾選只是一個基本的判讀,承辦人員還是要有基本的稅務知識判斷是不是要進一步釐清所得人的身分。一般來說:
- 本國籍: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 本國籍但未在台居住: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 外國籍在台滿183天: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 外國籍在台未達183天: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這邊提醒大家一下,本篇文章的各個免稅額、扣繳比率、補充保費等規定,都是針對本國籍的說明,畢竟這是大家最常碰到的狀況~
領款人姓名、電話、地址?
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都是申報所得時的必要資訊,手機及通訊地址則是為了聯繫方便需要,例如說寄送扣繳憑單可能會需要寄到通訊地址去。大家也可以依照各自的需求去修改相關欄位,但建議申報所得時的幾個基本資料還是留著會方便許多。
雖然這段看起來很普通,填寫起來很麻煩,但這是被國稅局抽查憑證時最足以證明費用真實的部份,畢竟誰知道公司為什麼要付給這個人錢?這筆支出跟公司營業相關嗎?只有支付所得人的匯款紀錄以及所得申報紀錄,不足以證明支出跟公司營業有關,很容易被質疑交易的真實性,所以建議,勞務內容這個段落務必妥善填寫。
各類所得扣稅扣費總結(適用113年)
勞報單是以每一次給付獨立計算,如果報酬4萬元分3萬元跟1萬元給付,那就用3萬元跟1萬元分別以下面的扣稅扣費門檻判斷唷。但要注意,若一天內多次給付,可能被判定為是惡意拆單而被合併計算,最好是能拆開不同天給付,並在合約註明。
如果是執行業務所得(9A)、稿費(9B)
- 扣繳所得稅:給付金額達20,010元,應扣繳10%,小數點以下無條件捨去
- 扣二代健保費:給付金額達20,000元,應扣2.11%,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但如果他有在職業工會加保健保,就不用扣
如果是兼職所得(50)
- 扣繳所得稅:給付金額達88,501元,應扣繳5%,小數點以下無條件捨去(註:112年是達86,001元)
- 扣二代健保費:給付金額達27,470元,應扣2.11%,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但如果他有在職業工會加保健保,就不用扣(註:111年是達25,250元,112年是達26,400元)
如果是其他所得(92)
- 扣繳所得稅:不用
- 扣二代健保費:不用
註一:「達」的意思是大於等於,有包含那個數字喔,若只有大於,用語會寫「超過」
註二:這個總結是最常見的情形,若是給付外國人、參加海員總工會等,請再依法另行計算喔
什麼?這樣子寫還是太複雜了,每次還要在那邊按計算機,哪裡有速算公式讓我參考?恭喜你有福了,創嶼幫大家建構了一個速算的Excel,放在創嶼的另一篇文章:勞務報酬單所得稅及二代健保費詳解。裡面也有更深入的扣稅扣費計算,以及相關法源,有需要的朋友就過去看看吧~
節稅及節費說明
來了,前面講這麼多,最重要的就是怎麼做可以讓所得稅最少、以及讓補充保費最少?
- 單次給付金額壓在20,000元以下,無腦免扣所得稅及二代健保,畢竟到時候被申報為什麼所得類別,可能是業主的決定,若因申報類別不如預期而被扣到二代健保,就比較傻了
- 如果可以的話,優先列報稿費(9B),因為稿費有18萬元的免稅額
- 如果是屬於執行業務者的標準職業別,有費用率可以使用,建議優先申報。像109年的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其他表演者有45%,程式設計師有20%
- 如果沒有正職工作領薪資,那薪資特別扣除額的20萬元(112年是218,000元)也可以運用,部分列報兼職所得,部分列報稿費、執行業務所得,這樣子的節稅效果最大
- 如果願意舉證必要成本費用的話,也可以爭取申報9A執行業務所得及92其他所得,若舉證憑證皆真實,這兩種所得的費用扣除金額可能遠大於費用率或薪資特別扣除額喔,但這部分國稅局當然會審查得比較嚴格
- 若您的接案收入每年有穩定超過100萬元,甚至可以開公司節稅,也可以讓下包費用作為費用扣除。以年收120萬為例,開公司可以節稅約 5.7 萬元。(想了解怎麼開公司節稅?歡迎聯繫創嶼:anderson@tron-island.com)
就像前面說的一樣,各個所得類別有個決定的標準,只是這個標準有點模糊,大家就在這個模糊地帶盡量爭取對自己最有利的申報類別吧!但別太誇張喔,若被國稅局認定是「未據實填報」所得類別,可能被依所得稅法第111條罰業主負責人1,500元。以下也整理一些函釋給大家,協助大家判斷 :D
公私機關、團體、事業及各級學校,開課或舉辦各項訓練班、講習會,及其他類似性質之活動,聘請授課人員講授課程,所發給之鐘點費,屬同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所稱薪資所得。該授課人員並不以具備教授(包括副教授、講師、助教等)或教員身分者為限。
聘請外籍專家擔任各項訓練研習會講師,所給付該外籍授課者即席翻譯人員之酬勞,應依照本部74台財稅第14917號函規定,認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所稱薪資所得辦理。
律師事務所或翻譯社,聘請個人撰寫、翻譯專利或其他文件以供執行業務或營業之需,所支付之報酬非屬稿費,應屬一般勞務報酬,按薪資所得課徵所得稅。
個人因翻譯書籍文件而取得之翻譯費,及因修改、增刪、調整文稿之文字計給之酬費,如改稿費、審查費、審訂費等,除屬基於僱用關係取得者屬薪資所得外,為稿費性質,可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23款規定,定額免納所得稅。
執行業務所得與兼職所得的區分,國稅局主要依「提供勞務者是否以專業性勞務或技藝自力營生、負擔資金成本與必要費用及盈虧風險,或純係提供勞務收取報酬而定,並非逕以承攬、委任或雇傭等契約形式關係區分」
依雙方約定選擇支付方式,讓公司財會部門知道要如何處理,同時也是留存紀錄,公司端尤其要注意!親領款項一定要所得人簽名確認,因為這不像是匯款會留有匯款紀錄,未來雙方有爭議時,很難佐證公司確實已付款。
勞報單範本-113年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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