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在新聞看到「...公司分配股利OOO元...」,「近期多家企業公布今年的股息政策,不少公司...」、「特別股分派股息及紅利之順序、定額或定率...」。
好多名詞喔,股息跟紅利差在哪?跟股利又差在哪?就讓創嶼來帶你一探究竟吧!
釐清股息、紅利與股利
股利可以分為2種,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
一般來說,股息指的是現金股利,而常聽到的除息就是公司配發現金股利給股東時,將發放的股息從股價中扣除;而股票股利,雖然永豐金證券的解釋是說大家常稱之為股利,但因較容易混淆,個人認為不一定是普遍的認知。
但若你去看公司法,是不會看到「股利」這樣的用語的,公司法的用語是「股息及(或)紅利」,以下隨意列舉一些:
- 公司法第165條:...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
- 公司法第232條:公司非彌補虧損及依本法規定提出法定盈餘公積後,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
- 公司法第233條:公司違反前條規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時...
- ....
公司法指的股息,是特別股的股息,約定一個年率作為特別股的報酬;而紅利指的是股息以外的股利,兩者合起來就是我們所知的股利,都是盈餘的分派,要經過股東會決議的。而特別股在領完股息後,也可以依章程規定,跟普通股一起拿股利。
公司法的股息及股利 = 一般所知的股利 = 現金股利 + 股票股利
順道一提,
- 商業會計法也沒有股息及紅利的用法,也只看得到股利(或者是說盈餘分配)
- 所得稅法也只有提到股利,而其相關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則兩種用法都有
特別股股息釋例
我們這邊以台新金控為案例,來說明一下特別股股息怎麼計算,在財報怎麼表達。
台新金108年第4季的財報有寫到,他在105年有發行戊種特別股500,000仟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50元,發行總額25,000,000仟元,年率4.75%。
107年11月30日再發行戊種特別股300,000仟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50元,發行總額15,000,000仟元,年率3.80%。
那股息怎麼算呢?
105.12.28發行部分:發行股數500,000仟股 * 發行價格 50元 * 年率 4.75% = 1,187,500仟元
107.11.30發行部分:
發行股數300,000仟股 * 發行價格 50元 * 年率 3.80% * 年率換算到日 32/365 = 49,973仟元
(因為是分派107年的盈餘,所以在107年年中發行的特別股要依比例計算股息)
總計:1,187,500 + 49,973 = 1,237,473
加碼:分派與分配
這也是很令人混淆的呢,做為一個專業人士,今天我們應該說盈餘分派還是盈餘分配呢?
結論說在前頭:都可以的~這又是不同法規用語的不同
- 公司法:分派
- 商業會計法:分配
- 所得稅法:分配
最後,希望這篇文章有幫助到大家,創嶼會計師事務所除了作業透明讓人信任之外,我們也一直潛心於各種專業議題的探討,如果需要我們的服務,歡迎來信詢問:consulting@tron-islan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