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電商新制上路!如何做好節稅規劃以因應國稅局查帳?

· 創嶼會計師事務所

財政部修正了「稅籍登記規則」及「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對經營電商的網路賣家,增加了要去國稅局登記的資料、銷售頁面要加上名稱跟統編等規定,如果你以為這只是新增了某個要遵守的規定,那您可就太傻太天真了,這都是國稅局日後用來查帳的有力手段,不想到時候被追稅追到懷疑人生,就趕緊跟著創嶼來了解一下吧!

經營電商的課稅規定懶人包

在進入正題之前,可能有些人對於經營電商的課稅規定還不那麼了解,就先在這邊搭配國稅局的懶人包圖檔跟大家解釋一下。

一般的實體銷售,只要他以營利為目的,不管是餐車、自助餐店、美容美髮、賣手機配件等,都一定要跟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也就是去跟國稅局建檔方便他們管控跟收稅,如果是月營收20萬以下的,有機會跟國稅局申請小規模營業人,核可之後就會拿到一張黃色圓圓的貼紙貼在店裡面,如果超過20萬,則一般會被要求要開立發票。

相較於實體,經營純電商而沒有實體通路的,則在月營收達起徵點後才要辦理稅籍登記,銷售貨物的起徵點是8萬元/月,銷售勞務的起徵點則是4萬元/月,而後跟實體銷售相同,月營收20萬以下有機會申請小規模營業人,超過則應開立發票。說起來經營電商是有點網開一面,沒達到起徵點可以不用辦稅籍登記。(但記得我說的是純電商,只要你有實體銷售,就一定要辦稅籍登記)

財政部|營利目的才要課稅
財政部|達起徵點才要辦稅籍登記

小規模營業人每季要提供銷售明細給國稅局,提供後會收到國稅局的稅單通知要繳稅,金額是國稅局核定營業額的1%,而且每年所得稅是以全年營業額的6%當作淨利來計算繳納;

而要開立發票的營業人,則是每筆收入都要開發票,裡面含有銷項稅額5%,拿到的發票則含有進項稅額5%,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是要繳納的營業稅,所得稅部分則會用收入減去成本費用後為淨利,通常會需要花費許多時間記帳甚至找會計師協助才能正確計算淨利並繳稅。

講這麼多,一句簡單的話就是小規模營業人的稅負輕很多

財政部|課稅標準比照實體店

誰會被電商新制影響呢

只有銷售額還沒有到起徵點的賣家,不受電商稅籍登記新制的影響,其他電商賣家如果在2022年底前成立,有輔導期在4/30前還不會處罰,在2023年才成立的,則立即開始適用。

其實除了電商之外,一般業者如果使用Foodpanda或UberEats等服務,也會受稅籍登記新制的影響,必須在相關頁面註明名稱及統編、向國稅局登記網址及會員號碼。

下方國稅局圖片所說的營業人及個人,只是一個很微小的區分。在台灣做生意,一般會先去各縣市政府或經濟部辦理登記,俗稱商工登記,然後再去國稅局辦理登記稅籍登記,也就是圖片所稱的營業人;但你也可以直接去國稅局直接辦稅籍登記(俗稱設籍課稅),然後開始做生意。這兩種做法對於經營的責任、公司名稱的保全等等都有差異,但不影響電商新制,我們先略過不提。

財政部|誰適用新制

國稅局新聞稿解析

國稅局111年9月21日新聞稿

財政部表示,因應營業人以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日漸普遍,111年8月8日修正發布「稅籍登記規則」及「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自112年1月1日起,營業人專營或兼營以網路平臺、行動裝置應用程式(APP)或其他電子方式銷售貨物或勞務(下稱從事網路銷售),其稅籍應登記項目新增「網域名稱及網路位址」及「會員帳號」,且應於網路銷售網頁及相關交易應用軟體或程式清楚揭露「營業人名稱」及「統一編號」;營業人專營或兼營以網路平臺、APP或其他電子方式供他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下稱平臺營業人),應於收費憑證載明會員交易紀錄及身分識別資料(下稱新制規定)。

財政部|新制三重點

為什麼要登記網址跟會員帳號?

一直以來,國稅局都會試圖從各方管道蒐集資料,來勾稽查核營業人有沒有逃漏稅,例如說信用卡刷卡資料、外送平台、蝦皮等電商的銷售紀錄。如果你申報的收入比這些平台提供給國稅局的少,自然就會被國稅局發函調查。

但從電商那邊拿到的銷售紀錄可能只會顯示會員帳號,這時國稅局就遇到了困難,如果有人多開帳號在販售,怎麼知道都是同一個人?因為如果我有4個帳號,每個帳號營收10萬元,個別來看還是小規模營業人,但合起來其實就變成應該要開立發票,這對國稅局的稅收影響是很大的,所以才希望網路賣家要登記網址及會員帳號,以利他們勾稽及比對。

為什麼要揭露營業人名稱及統編?

從電商平台上面很容易看出來哪些網路賣家賣得很好,例如說成交件數多,或者是評論多,但過往沒有在相關頁面標示營業人名稱及統編,國稅局很難知道這些賣家是否都有乖乖納稅。登記之後,國稅局就可以跟他手邊的資料勾稽,從電商頁面估算的營收跟申報數顯有不符時,就可以發函調查。

另一方面,國稅局也期望消費者發揮監督的功能,因為消費者可透過店家揭露的統一編號及名稱,上網查詢網路賣家是否有合法登記,以及是否屬於應開立統一發票的商家,若發現有店家違規就可以向國稅局檢舉,防堵逃漏稅的情形。

最後,這也是跟上面那一點去做勾稽,登記資料要註明網址,網頁則要註明公司名稱,兩兩對應。沒對到的就會收到國稅局的調查公文。

為什麼交易憑證要註明交易日期、金額、買家身分識別資訊?

這個規定是規範「平台」,而不是在規範「網路賣家」,但!跟網路賣家大有關係。

其實在國稅局的要求下,大部分平台商的交易資料都有提供國稅局,現在只是把要求入法,日後要求起來更有理由。也就是說,平台商(像是蝦皮、PChome、Foodpanda、UberEats等)日後提供給國稅局的資料,要包含交易品項、交易日期、金額、付款者名稱、註冊帳號,如果國稅局用這些資料來查網路賣家,你能躲到哪裡去?

在這條法規上路前,某個客戶就因為UberEats上的銷售額超過20萬,而被國稅局發函調查最後被核定要開立發票而來找創嶼跟國稅局談判。新法上路後只是讓平台商更沒理由拒絕國稅局查調資料。

想要認真看看法條的人,可以從這邊下載修訂法條的對照表來看看。

沒有遵守的罰則有多少?

關於稅籍登記新制的部分,因為是修訂在「稅籍登記規則」,所以如果沒有在稅籍登記時提供電商銷售網址、會員帳號,或者是沒有在電商銷售頁面註明營業人名稱或統編,是依照營業稅法第46條處罰:

營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並得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屆期仍未改正或補辦者,得按次處罰:

一、未依規定申請變更、註銷登記或申報暫停營業、復業。

二、申請營業、變更或註銷登記之事項不實。

至於違反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跟一般的網路賣家沒關係,就不贅述了。

另一把刀:高頻交易帳戶大揭露

電商稅籍登記新制因為網路賣家要配合去做些修改跟因應,所以可能大家比較有印象,但大家不要忘了,國稅局還有另一個查帳的利器也在2023年上路,那就是高頻交易申報。(金融機構提供稅捐稽徵機關個人金融帳戶高頻交易資料作業規範

針對每年存轉匯入金額累積達240萬元,且該年度有任四個月份存轉匯入筆數每月達200筆的個人「高頻交易帳戶」,金融機構應在每年3月底前,將帳戶身分資料、交易紀錄送交財政部。

財政部的立場是說,電子支付、信用卡金流資料都已經定期提供給財政部了,帳戶也應該比照辦理。如果你是還沒有稅籍登記或依法開立發票的網路賣家,這條規定就很容易讓你曝光。

認真說起來,這個法規也不是把所有漏洞都封死的魔王法條,首先,光是符合規定的交易紀錄估計就上百萬條或上千萬條,國稅局沒有人力一一查核,一定是運用一些程式邏輯去挑選出異常案件進行查核,或者是其他資料來源顯示異常時,用這些資料去做比對驗證,不是一報上去就見光死。

其次,因為要請銀行申報的資料是個人帳戶的交易紀錄,很容易踩到不符比例原則的線,所以調資料的條件寫得非常嚴謹,同一人、累積達240萬、任4月筆數達200筆等,網路賣家很容易略作調整而不被國稅局掌握金流狀況。

但大家還存著僥倖心態在逃漏稅就太笨了...

國稅局的武器只會越來越多,交叉勾稽只會越來越嚴謹,還在賭一把看自己是不是天選之人不會被查帳,冒得風險就太大了。做生意在合理範圍內繳一定稅負天經地義,運用合法的節稅方式降低繳稅壓力才是企業永續經營的正確觀念,不然一被查帳,連補帶罰的錢可能讓你繳10年的稅+請10年的會計師都還有剩。

網路賣家的因應規劃

國稅局既然修法增加了許多查核電商的機制,那網路賣家到底要如何因應,才能合法節稅,繳納合理的稅負呢?

達起徵點就快去辦理稅籍登記

過往大家可能抱持著僥倖心態,覺得不會被查到,或者是覺得被查到再說,但通常國稅局查到,除了稅以外還會加計罰鍰,而且電商平台從你開店以來的交易紀錄都清清楚楚,國稅局一路補稅加罰,你前面拖延沒繳到的也都躲不掉。

若自己「自首」,則是以達到起徵點那個月1日到稅籍登記前的銷售額,補1%的營業稅,不會處罰(財政部109/01/31台財稅字第10904512340號令

另一個要趕緊辦理稅籍登記的原因是,稅法規定平均月營業額達20萬元應開立發票,不再是小規模營業人,但「平均月營業額」的認定,不要說各個國稅局不一樣,甚至不同的稅務員也不一樣,如果你被稅務員用嚴格的標準認定你應該要開立發票,過去漏掉的銷售額也可能被以5%補稅,再加計一倍罰鍰,營業稅補完後,移給所得稅再來補徵漏報的所得稅。

若有稅籍登記就不會有這個狀況,小規模營業人的營收是國稅局認定的,要繳納的營業稅是國稅局發單給你繳的,所以再怎麼補都是用1%為基礎,綜所稅也是用營業額*6%作為所得來補,比起沒有稅籍登記差了不知道多少。

進口開始規劃拿到合法單據

很多網路賣家都會從海外集運進來台灣,但這些大多沒經過合法的報關程序,所以對於國稅局來講,你雖然有這些成本但他不承認。我們來簡單算個數學你就知道這有多嚴重。

假設從國外進口,成本100元,加上一些利潤在台灣用130元上平台銷售,實際的獲利是30元;但若你的進貨成本不被承認,國稅局以130元當作所得去計算所得稅,乘以20%等於26元,直接吃掉你的獲利。

找快遞公司協助簡易報關或正式報關,或者是走海運等形式,只要經過合法的報關程序,你的進口報單跟稅單就是合法單據,可以被國稅局認定為成本;當然這多少都會增加成本,但就看是補稅的成本高,還是合法報關的成本高。

跟會計師溝通怎麼提供發票讓會計師記帳

如果營收超過20萬要來開立發票,當然就要把費用發票都拿出來抵稅。

打開信箱,滿滿的都是電商平台開給你的手續費及運費發票,這些都是您的支出,可以合法記帳報稅,作為進項稅額來扣抵您要繳的營業稅,也可以當作費用節省所得稅,但筆數這麼的多,要如何提供給事務所呢?

有些記帳士或會計師比較謹慎的,會要求您一筆一筆將發票印出來,他們依照這些發票來記帳,就曾有一個創嶼接手來的客戶,說他前一家事務所要求他把發票印出來,每次月底就讓員工坐在電腦前,一整天什麼事情都沒做,一筆一筆點進去,然後列印發票。

但其實公司只要上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以營業人身分登入,就可以將所有開給您的電子發票下載下來,而且,只需要提供Excel檔給事務所,事務所就能以這份資料作為依據去記帳報稅。請務必花些時間跟事務所溝通,因為有些事務所可能不熟悉電商的運作模式,不明白這些行政成本有多驚人。

最後,創嶼還是有些節稅手法沒有公開,畢竟這些Know How就像您怎麼選品、怎麼製造聲浪一樣,公開了大家都來抄襲就沒有競爭力了,另一方面,創嶼也怕樹大招風,引起不必要的關注。若您有需要,歡迎聯繫創嶼進一步約時間諮詢喔:anderson@tron-island.com